2026-06-16 19:12:17
【代理律师】杜浩迈
【案情简介】
原告曾任职于被告处,应被告要求,以个人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26万余元,并将款项全额转入被告账户,双方约定由被告每月负责还款。履行一年余,被告停止还款,原告账户被出借机构累计扣划20余万元。被告辩称双方为借款关系,且已偿还21万元,仅认可5万元未付。原告多次追偿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全额偿还。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杜浩迈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参与诉讼。
【律师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按此规定,若本案被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则原被告之间的法律行为将被认定无效,被告此前支付的利息亦会被折抵本金,原告将难以弥补全部损失。
杜律师全面梳理证据,结合案件事实,明确提出:原告以个人名义向金融机构借款,系基于被告的要求而为,目的是满足实际借款人——被告的融资需求;款项到账后即转交被告,后续还款义务亦约定由被告承担。双方之间并非借贷关系,应认定为委托合同关系。该主张为原告实现全额追偿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有力驳斥了被告的虚假抗辩。
【案件结果】
法院经全面审理,依法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关系成立,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206598.73元。
【律师提醒】
别乱帮他人当名义借款人,名义借贷风险极高,实际用款人一旦断供,全部债务与损失都将由借款人独自承担。
【律师介绍】
杜浩迈,大学本科学历,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主任,2023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执业期间办理多件长治市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参加业务培训,擅长办理民商事领域纠纷,尤其是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商事纠纷等。杜浩迈律师秉持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认真严肃对待每一个案件,真诚地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专心、专职” 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1769627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