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 19:31:45
【代理律师】秦燕青、许利波
【案情简介】
甲公司与乙公司先后签订了几十份施工合同、托管合同、租赁合同,并存在大量未签订书面合同的签证单。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纠纷。2025年,甲公司将上述全部合同及签证单项下的债权打包合并,起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主张乙公司支付工程款逾1.2亿元。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秦燕青、许利波律师作为乙公司代理人参与诉讼。
【律师分析】
本案中案涉合同共有几十份,每份合同所涉法律关系不同,合同标的,履行时间、场所、进度及结算情况均不同,且单份合同标的额均未逾1亿元,根据一案一诉原则,应分别起诉,由合同约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迳行合并起诉,实质系以打包立案方式规避民事诉讼级别管辖规定。
代理律师精准区分施工合同、托管合同、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紧扣司法实践中关于合并审理的法定规则,从事实关联性、诉讼请求兼容性、诉讼效率三个维度,提出代理意见。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律师提醒】
许多企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合同主体一致,就能将所有合同、所有欠款打包一并起诉。事实上,仅主体相同,若分属不同类型合同、独立法律关系,则不能强行合并立案。律师提醒:工程欠款、合同纠纷,一定要先理清法律关系,再规范立案、分步维权。
【律师介绍】
秦燕青,中共党员。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山西省律师协会建筑委员会委员,长治市律协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长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治市优秀律师。2010年执业,擅长处理婚姻继承、建筑房产、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执业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的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合同纠纷、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成功案例。同时,还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破产清算、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是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非诉法律事务服务团队的骨干成员。
联系方式:15935548710
许利波,山西大学法学学士,山西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治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原山西省第三建筑公司总法律顾问。主要擅长公司事务、合同纠纷、建筑房地产纠纷,从事该领域工作近三十年来,处理过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建筑房地产纠纷。在办案过程中能够进行精准的法律分析,并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可行的诉讼方案,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凭借专业的法律功底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建筑设计地产高端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联系方式:1393405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