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被控网贷犯罪案:不起诉!

2025-04-17 10:43:21

代理律师:牛云刚

【案件回顾】

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欲通过网络贷款,并将银行卡、U盾、身份证明等邮寄给对方,后无法取得联系,王某感觉异常遂将该银行卡挂失。4个月后,王某因“贷款刷流水”涉嫌帮信犯罪被太原市某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王某上述银行卡涉案不明流水共计2000万元,其中,被害人有近48万元通过该卡转账。

案卷移送检察院后,辩护人第一时间申请阅卷,和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并提交书面意见。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是否具有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向其提供帮助的主观故意,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律师积极走访,并调取其与贷款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提供有力辩护与证据分析,认为王某并没有帮助、放纵犯罪的主观故意。

【案件结果】

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综合王某的社会经历、个人认知、涉案经过、获利等情节全面综合判断,对王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律师提醒】该案给人们敲响警钟,网络贷款须谨慎,避免陷入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