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6 08:36:14
原告李某1983年起用朱某的名义到煤矿上班,后与煤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013年退休后开始享受养老待遇。2019年退休信息需刷脸认证,因公安系统朱某信息与李某不符,省社保部门停发了李某的养老待遇。
社保部门要求李某提供李某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保险的证明,李某提起民事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确认,李某与煤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在工作期间煤矿为李某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登记在朱某名下。2021年10月,社保部门告知李某不具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基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代理律师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提起行政诉讼,提出详实法律依据,要求被告履行发放社保待遇的法定职责。历经两次起诉、三次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律师的诉讼请求,责令被告向原告李某发放自2019年8月起的养老保险待遇。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使用他人名义入职并参加社会保险引发的后续社保待遇的争议时有发生,实践中亦有当事人试图通过要求变更参保登记信息来实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尝试。已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实际信息和参保信息不一致的确实可以申请变更,但因参保人信息和实际提供劳动者的信息本就无法一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进行变更。本案通过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诉讼思路以及最终结果,对于此类案件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2024年5月,张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某县街道行驶,被查酒驾的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后民警开具“扣留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张某抱着一线希望委托本所律师提起诉讼。本案有两大难点。
一是委托人属于“二次酒驾”被查,如果本案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无法撤销,那么下一步等待委托人的就是“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而委托人已50多岁,以给他人开车谋生,如果处理不好,后续必然会出现的行政处罚结果是其无法承受的。二是类似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胜诉率较低。
律师认真审查证据,根据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错误和证据瑕疵,提出了极具说服力的代理意见,一审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对方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对方同意撤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同时撤回上诉。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厘清行政执法的边界,以及“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边界。
律师代理此类案件并不是鼓励行政违法行为,而是在法律许可的边界内尽可能地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律师提醒,针对酒驾行为,即使行政处罚凭证被撤销,司乘人员也应当深刻认识到酒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2018年至2023年间,钱某等3人为非法敛财,利用县城改造契机,纠集张某等18人,采取非法手段,在多处工地逼迫施工者退出工程,由其强揽工程,攫取非法利益。侦查机关认定钱某等人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辩护律师立即将辩护重点前移至审查起诉阶段,经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辩护意见后,在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上达成共识,未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后,公诉机关以钱某等人犯嫌强迫交易罪(7起)、寻衅滋事罪,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时间跨度较长,案情较为复杂,涉及恶势力与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强迫交易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的问题。辩护律师利用诉讼可视化思维梳理案情,运用刑事证据规则展开辩护工作,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充分保障个体权益,校准刑罚的精准度。最终法院判决,钱某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参与4起),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工人工地受伤导致腿部骨折,老板与他人共谋,计划通过谎报交通事故以获取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核查后认为存在疑点拒绝理赔。后老板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有诸多疑点,驳回其诉讼请求。后案发,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犯保险诈骗罪与虚假诉讼罪两罪提起公诉。
骗保行为,涉及一罪还是两罪?如果认定为两罪,通常会面临数罪并罚的结果。代理律师在事实证据中找细节,在法律司法解释中找依据,在庭审中提出牵连犯的观点,认为被告应当以一罪认定。庭后经法院评议,最终对律师的该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法院以被告人构成保险诈骗罪判决,指控虚假诉讼罪不予支持。本案是在现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诉讼体制下,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权,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的为数不多的典型案例。
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欲通过网络贷款,并将银行卡、U盾、身份证明等邮寄给对方,后无法取得联系,王某感觉异常遂将该银行卡挂失。4个月后,王某因“贷款刷流水”涉嫌帮信犯罪被太原市某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王某上述银行卡涉案不明流水共计2000万元,其中,被害人有近48万元通过该卡转账。
案卷移送检察院后,辩护人第一时间申请阅卷,和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并提交书面意见。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是否具有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向其提供帮助的主观故意,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律师积极走访,并调取其与贷款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提供有力辩护与证据分析,认为王某并没有帮助、放纵犯罪的主观故意。最终,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综合王某的社会经历、个人认知、涉案经过、获利等情节全面综合判断,对王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该案也给人们敲响警钟,网络贷款须谨慎,避免陷入诈骗陷阱。